甘肃省林业厅关于厉行节约有关问题的通知
(甘林办函字[2009]120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为保持全省林业建设平稳较快发展,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9]11号)精神以及省有关规定,现就厅系统厉行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有关规定,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不组织、不参加各类公款出国(境)旅游活动。各处室、各单位要严格实行外事归口管理制度、事前报告制度、审批制度、专办员制度、回国(境)报告和护照上缴制度。要进一步压缩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人数、费用,均要比上年压缩20%。省厅原则上今后不再批准由派员单位支付费用的出国(境)培训和考察活动。
二、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编制管理规定和配备使用标准。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切实降低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厅系统确需工作需要购置车辆的,必须按要求申报,否则,一律不得新购置车辆。
三、公务接待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力争实行工作餐,进一步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2009年,厅系统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要在2008年基础上削减10%。
四、严格控制各种庆典、节会、论坛等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要从严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同时,领导干部不得擅自接受邀请参加此类活动。严禁领导干部在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期间用公款相互宴请和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连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对违规者要严肃处理,所花费用由参与者自负。
五、认真落实中央提出的有关费用实行零增长的要求,严格预算支出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成本。2009年厅系统节电、节油、节水指标要在2008年基础上降低5%。
六、大力压缩会议、文件、通讯等方面的支出。厅机关发文数量较去年减少10%,力争15%以上,特别是各类便字文件确保压缩15%,力争20%以上,厅系统各类简报力争压减三分之一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