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体育局关于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批转的《关于安置省优秀运动队部分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担任教师的意见》的通知
(甘体人〔2009〕27号)
各直属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省政府同意,2009年6月8日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省人事厅、教育厅、体育局关于安置省优秀运动队部分退役运动员到农村中小学担任教师的意见》(甘政办发〔2009〕96号)。明确2009年从我省新增5000名农村中小学教师名额中单列120名,安置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安置去向是到农村中小学、市县属体育传统项目学校担任体育教师,或到县级体育中心业余体校担任体育教师(教练员)。安置条件是政治思想和现实表现好且符合以下条件的退役运动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控制在35周岁以下(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个别运动成绩突出的和具有体育教练员职称的,安置条件可适当放宽;运龄3年以上的,或运动成绩突出的(全省运动会前3名,或全国、亚洲体育比赛前8名,或获得国际体育比赛名次)。采取“一统三单”的安置办法,即:退役运动员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名额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由省人事厅将录用安置的退役运动员名额切块下达到市、州,市、州再安置到县市区。由省教育厅负责、省体育局配合,并请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指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运动员进行考前辅导,并对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后,拟录用的退役运动员进行上岗前教师资格和体育业务培训。
各训练单位对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十分重视,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和广泛宣传,作了大量准备工作。局人事处已与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协商,制定《培训方案》,落实培训地点和师资,并争取总局政策指导和经费支持,培训安置工作转入实施阶段。为确保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顺利进行,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抢抓机遇,用好组织安置政策,切实为退役运动员长远发展负责
我省退役运动员长期大量积压,组织统一安置政策较少,安置难度加大,严重影响了我省优秀运动队的稳定和竞技体育发展,同时对退役运动员本人和家庭带来了思想和生活压力。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人事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思想,创新工作思路,争取优惠政策,破解发展难题,下大力气解决退役运动员安置难。今年我省安置退役运动员担任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和教练员的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体现了省人事、教育、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安置政策来之不易。但要把政策用足用活,把好事办好,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个别退役运动员认识不到位,存在侥幸观望思想。因此,局系统各单位特别是训练单位领导班子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继续做好思想发动和组织报名,努力推动这项优惠安置政策的顺利实施。各训练单位要对符合报名条件的退役运动员一视同仁,送政策着眼长远,送温暖讲求公道,送感情不留尾巴,彻底打消思想疑虑,教育退役运动员服从组织安排,迅速完成报名。其他直属单位和局机关各处(室)要主动配合训练单位做好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帮助解决实施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以这次安置退役运动员任教工作为契机,逐步解决我省退役运动员安置难,推动退役运动员安置工作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