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林业厅资源林政处关于白银市2009年《木材检查站站房建设工作方案》的批复
(甘林资函字[2009]191号)
白银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转报景泰县林业局<关于红场湾木材检查站改造建设工作方案的报告>的报告》(市林发[2009]64号)收悉。根据省厅《关于2009年对全省部分木材检查站站房改造建设的通知》(甘林资函字[2009]148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严格按照《景泰县红场湾木材检查站站房建设工作方案》组织建设。
二、要严格按照省厅《关于2009年对全省部分木材检查站站房改造建设的通知》(甘林资函字[2009]148号)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建设用地,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在2009年10月中旬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三、要严格按照省厅配发的施工设计图进行施工,不得随意变更施工设计,降低工程建设标准,拖延建设期限。要加强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对于出现工程质量和挪用资金等问题,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工程竣工后,省厅将会同省财政等相关部门统一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