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门将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的改水工作纳入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规划及组织实施情况。
农业部门将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病区的改炉改灶纳入农村沼气池建设项目等情况。
林业部门在大骨节病区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作情况。
教育、广电等部门开展地方病防治健康教育、宣传活动情况。
工商、质检、盐业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碘盐生产、流通、运输、销售等环节进行质量监督及查处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
三、考评程序
本次考核评估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由市级、省级、国家级考评组逐级对下级报送的考评结果进行抽查。
(一)县级自查。
根据《规划》目标,按照本市《规划》终期考核评估方案要求,县级人民政府或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内地方性氟中毒、地方性砷中毒、大骨节病、克山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填写表1-1至表1-8;碘缺乏病按照《陕西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陕卫地发〔2009〕46号)执行。自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将自查结果和报告报送市级人民政府或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
(二)市级考评。
市级人民政府或地方病考核领导小组对辖区内地方病各随机抽取1个县(市、区)进行考评,完成市级考评报告,并将全市汇总后的自查报告及市级考评报告报送省卫生厅。
(三)省级考评。
省级考评组在每个设区市按地方病病种随机抽取1个县(市、区)进行考评,将全省地方病考评结果及报告报送卫生部。
(四)国家级考评。
国家考评组对各省进行考评,在每个省抽取2个市,在每个市抽取1个县(市、区)进行考评。
四、考评方法
(一)听取汇报。重点听取各项《规划》目标落实情况。
(二)查阅文件、资料。查阅各相关部门制订的有关文件、工作规划、实施计划、工作总结、防治监测报告等资料原件,核实自查报表,并填写表1至表6。
(三)现场考评。
1.碘缺乏病。按照《陕西省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县级考核评估方案》,省级于2010年6月底之前完成对市级的考评抽查工作。
2.饮水型地方性氟中毒、砷中毒。在被抽取的病区县(市、区)随机抽查3个改水工程(改水工程数若不足3个则全部调查),重点查看改水工程运行状况和水氟、水砷检测结果等情况,并对改水工程所在村的5年级学生30人(所在村的学生数若不足30人则全部调查)和10户家庭主妇进行健康教育问卷调查。填写表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