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高新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等5家营销服务部迁址的批复
(晋保监产〔2009〕16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人保财险长治分公司高新开发区营销服务部等5家营业机构迁址的请示》(晋人保财险发〔2008〕16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高新开发区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长治市紫金西街紫坊经贸开发有限公司办公楼变更为长治市英雄北路西侧临街四层写字楼。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治市分公司故县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长治市故县东街53号变更为长治市北郊区长钢西大街87号。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南郊区支公司马军营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大同市马军营乡变更为大同市南郊区十里铺村北。
同意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定支公司张庄营销服务部营业场所由平定县张庄镇碳素厂二楼变更为平定县张庄镇张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