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大同市盛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9〕18号)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的请示》(晋阳光财险〔2009〕10号)、《关于申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资格的请示》(晋阳光财险〔2009〕1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大同市盛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福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严格遵守《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对兼业代理机构的管控,维护保险市场秩序。
附件1: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名单
附件2:未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名单(略)
二〇〇九年五月五日
附件1:核准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全称 | 组织机构代码 | 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大同市盛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746009378 | 14020174600937800 | 山西省大同市大庆路16号 | 机动车保险、交强险 |
2 | 山西福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672342994 | 14031167234299400 | 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李荫路168号(黄沙岩路段) | 机动车保险、交强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