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地质找矿工作,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一是加大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投资,特别要加大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投资,省级地勘基金重点围绕煤、油页岩、铅锌、铜、钼、金、铁、钒等优势矿种安排开展整装勘查,降低商业投资风险。对国家和我省地勘基金计划投资的区域暂停设立新的探矿权。二是精心组织实施地质矿产保障工程。在已安排第一批省级地勘基金40个项目的基础上,抓紧安排第二批项目,使今年省级基金项目总规模达到5亿元。以省勘查基金项目为龙头,开展陕南泥盆系成矿带和小秦岭、勉略宁“一带两片”有利成矿区带金属矿产勘查、陕北煤炭资源勘查工作。各地勘单位和探矿权人要认真分析本地区地质成矿条件、勘查方向和工作重点,制订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努力实现找矿突破,早出勘查成果。力争增加煤炭资源150亿吨储量,铅锌30万吨,金矿50吨,铜矿30万吨。三是加强地质勘查质量管理。针对一些地勘单位地质工作过程不规范、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制定和落实地质工作质量管理办法,在地勘系统形成全行业加强地质工作质量管理,向质量要效益,向质量要找矿效果的局面,全面提升陕西地勘单位的竞争力。
(三)增强地质科技创新能力,为地质找矿突破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构建有利于地质科技创新的环境与氛围,花大力气解决好地质调查与找矿勘查、找矿勘查与科学研究结合不紧,产学研脱节等问题。在地质勘查基金中,列出一定比例经费,用于地质科技研究和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开展陕西重大基础地质、矿产地质、地质灾害防治等问题的科技攻关,提高地质科学研究水平,为实现找矿突破提供科技支撑。在条件成熟时,考虑设立陕西省地质科研奖励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矿业权管理制度,严厉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按照有利于加快勘查进度、缩短勘查周期,有利于找大矿的思路,结合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成果,积极探索和建立完善促进我省找矿重大突破的政策措施。一是限制个人和技术、经济实力差的企业进入勘查领域,把有限的成矿有利区向有经济实力、有技术水平的企业配置。二是限制勘查工作周期,促使探矿权人加大勘查投入,早出勘查成果。三是加大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力度,除各级政府安排的基金、整装勘查和重点开发项目外,全面推行探矿权、采矿权招拍挂制度。显化矿业权二级市场,规范矿业权二级交易,鼓励已有矿业权向大企业流动。年底前成立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四是严厉打击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创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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