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土地管理改革,切实做好土地服务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耕地保护措施。一是认真落实省、市、县、乡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加快建立耕地保护的共同机制。抓紧制定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每年将全省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耕地保有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执行情况向社会公布。二是认真落实国家三部局要求,完善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考核办法,今后各级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由政府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底前,制定出台《陕西省耕地质量验收技术标准》。三是抓好耕地先补后占政策措施的落实。指导各地认真落实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近期省厅组织人员对各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信息报备工作进行检查,全面掌握各地补充和储备耕地动态。四是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力度,落实土地收益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基本农田整理的有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跨地市易地补充耕地的管理,落实补充耕地项目管护资金,确保补充耕地质量。五是积极开展“土地整治”,促进新农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研究制定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意见和相关政策措施。抓好“万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确定的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以及全国千亿斤粮食规划确定的粮食主产县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整治工程建设。六是针对西安市等地区建设用地量大、耕地后备资源缺乏等情况,加大在陕北地区耕地开发和指标收购力度,确保全省耕地占补平衡。七是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各地要利用二调成果全面依法登记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特别是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保护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做好用地服务工作,确保扩内需、调结构的新建和扩建项目及时落地。保增长是当前经济建设的头等大事,全系统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树立主动服务意识,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措施上狠下功夫,进一步落实责任,改进作风,扎实工作,确保建设项目落地。一是保障建设用地指标。认真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确定挂钩试点县市区,制定具体办法,尽快实施。充分利用地震灾区重建优惠政策,支持汉中、宝鸡充分利用四个重灾区县重建土地规划指标。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中做好扩大内需项目用地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抓紧做好规划衔接和有关报审工作,对列入相关规划项目和扩内需项目按照优惠政策报批,保证项目启动实施。二是提高建设用地审批效率。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重大项目和扩内需项目评估论证阶段就要提前介入,前期工作中要加快项目用地预审。在项目用地预审后,要协调督促项目单位准备资料,完善手续,争取早日报批。对线性工程和重点项目用地加强协调,落实责任,专人跟踪,主动搞好用地服务。省、市、县三级要加强沟通协调,简化有关手续,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形成重大项目和扩内需项目用地审批的快捷通道。三是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积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在建设用地审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对那些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高耗能、高污染项目以及禁止和限制供地项目坚决不予批准征地,不予供地。四是按照“征地、补偿、保障”三同步的原则,切实做好土地征收中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