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2009年食品生产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现将《2009年食品生产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十七日
2009年食品生产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解决我省加工食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国办发[2009]8号)、国家质检总局关于《
开展食品安全整顿加强食品生产监管的实施意见》(国质检食监<2009>70号)和《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甘质监食〔2008〕191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质量和安全年”活动,认真总结三鹿牌婴幼儿奶粉事件经验教训,深入调查分析本地区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现状,认真排查隐患漏洞,查找影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治。全面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建立落实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改革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单位、各级政府和质监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风险监测、快速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努力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监管有效性的机制性、制度性问题,切实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通过整顿,使影响加工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非法生产加工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实现生产加工规范化,监管工作常态化。建设一批加工食品安全示范区域和示范点。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放心的消费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开展食品生产质量安全大检查
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着力抓好“四查、四建、四落实”:
1、查生产企业,督促企业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查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重点检查企业持续的保持必备生产条件的能力和水平,检查进货台账与销售台账记录的符合性、质量安全关键点控制的有效性。特别是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达不到生产该产品必备安全条件的,一律停产,该整顿的整顿、该迁址的迁址,该注销的坚决注销,该移交司法部门的要移交司法部门处理,不得以罚代刑、罚过放行;二查原料进厂与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委托检验、产品留样、问题食品处理、产品召回记录及消费者投诉处理记录等是否落实。不落实的要追查原因、追究责任;三查企业现场有无与本企业生产产品无关的产品和物质。特别是非法添加物质一经发现,必须立即报告,并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切实规范生产行为;四查包装标识是否规范。包装标识必须与许可证内容相符,必须符合《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等法规规定。如:乳制品必须使用不小于产品名称字号且字体高度不小于主要展示面高度五分之一的汉字,醒目分别标注“鲜牛奶/乳” “纯牛奶/乳”和“复原乳”字样。白酒必须分别标注“白酒”、“白酒(原酒)”、“白酒(液态)”字样。分装企业产品包装上必须标注“分装”字样。委托加工产品必须标注委托双方的名称、地址,等等,不得超范围标注。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不得“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不得附加标识无法证实其依据的产品说明。禁止“伪造或者虚假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生产产地,伪造或者冒用其他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伪造、冒用、变造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等等。“标签准用证”等可以不必标注。违反规定的要严加惩处。通过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各项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健全质量档案、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对质量安全控制不严的企业,如实向社会公示,对失信严重的企业实施“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逾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生产许可证,禁止产品出厂,切实加大违法违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