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食品等高风险产品生产企业生产过程落实质量安全责任的监管。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并落实原材料进厂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制度,将企业的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一道生产环节和关键岗位。
3.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广度和力度。着力加强对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消费品、建材重点产品以及日用品、儿童玩具、家具、农资、汽车配件、资源节约型产品的监督抽查。加大抽查频次,拓宽抽查覆盖面,强化可比性跟踪抽查。加强对监督抽查结果科学分析,形成比较全面的分析评价报告,对存在的区域性、行业性质量问题,做到早发现、早警示、早解决。严格执行《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后处理工作规范》,强化对抽查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和处罚力度,提高监督抽查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4.严格执行质量问题追溯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和市场退出制度,依法严肃处理各种质量问题。
5.开展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研究工作。建立相应的专家委员会和信息系统。开通群众投诉、举报、咨询质量安全问题的网上通道,从中发现线索,追根溯源,动员社会力量强化监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健康安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研究并制订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机制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建设,着力构建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监管链条。制定《食品生产安全区域监管工作规范及考核办法》,健全小作坊食品的管理规范。
6.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规范的企业质量信用评价制度,建立统一的企业质量档案,完善以产品质量记录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质量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开展企业质量档案分类管理、动态跟踪、适时更新工作,积极研究发挥企业质量档案作用的途径和措施。编制《甘肃省企业质量信用等级(A级)评价程序》,开展质量信用等级(A级)评价。加大质量失信惩戒力度。建立质量违法违规企业“黑名单”制度,严厉惩处失信行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企业,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定期发布企业不良质量信用记录,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
7.妥善处理产品质量申诉。完善举报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服务体系,保证消费者向质监部门快捷地反映产品质量问题。认真对待群众投诉、举报、咨询的质量安全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并从中发现线索,追根溯源。严格按照申诉处理的有关规定做好工作。
(四)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1.认真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全面排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严防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场。继续抓好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2.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和专项打假。集中开展絮用纤维制品、人造板、装饰材料等重点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以农药、农膜、化肥、农机等产品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加工假冒名优产品侵权、假劣农资坑农害农、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农资以及冒用标识、计量期诈等作弊手段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以灾后重建和基础建设所需人造板、建筑用钢管扣件、水泥、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重要建筑材料为重点产品,深入推进全省建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和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违法行为,防止劣质建材,有毒、有害装修装饰材料和劣质絮用棉流入市场。开展对制售“地条钢”违法行为打反弹行动。严厉打击在煤炭中掺杂掺假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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