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核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等2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中介〔2009〕33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你行《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亲贤支行保险兼业资格证的请示》(浦银并发〔2009〕82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核准以下2家机构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亲贤街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中支行。
二、你行应严格遵守《
保险法》、《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等相关规定,加强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