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以上补偿只限合法房屋。2、以上装(修)饰、设施指滴水内范围。3、房屋屋顶架空层和隔热层层高(高度)在2.2米以上(含2.2米)的,应按合法面积计算,高度在2.2米以下的,以建筑面积套相应类别补偿单价计算后,再乘以实际高度与2.2米的比例计算补偿。4、层高每增减10厘米,按房屋主体补偿价增减1%。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结构、装(修)饰、设施补偿费标准(4)
单位:元/㎡
序号
| 类别
| 最高补
偿限价
| 结 构
| 装(修)饰
| 设施
| 备 注
|
四
| 土木
| 340
| 内外砖石基础;土砖土筑或节砖墙;青瓦屋面;房屋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层高3m以上。
| 1、地面硬化以上标准;
2、门窗齐全。
| 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
| 一、结构补偿价格为260元/㎡;
二、装(修)饰补偿价格为50元/㎡;
三、设施补偿价格为30元/㎡;
四、装(修)饰和设施每少一项扣减10-30元/㎡。
|
五
| 棚屋
| 150
| 土砖土筑或节砖墙;青瓦屋面;房屋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层高3m以上。
| 1、地面硬化以上标准;
2、门窗齐全。
| 室内外水电设施齐全
| 一、结构补偿价格为100元/㎡;
二、装(修)饰补偿价格为30元/㎡;
三、设施补偿价格为20元/㎡;
四、装(修)饰和设施每少一项扣减10-30元/㎡;
五、简易结构杂屋(指集体或个人修建的厨房、厕所、猪圈、牛栏、堆放杂物有柱有屋顶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100元,不计算装修和设施。
|
说明:1、以上补偿只限合法房屋。2、以上装(修)饰、设施指滴水内范围。
附表2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的户外设施补偿费标准(1)
单位:元
项 目
| 单 位
| 补偿金额
| 备 注
|
砖坯
| 块
| 0.1
| 能搬走烧窑的砖坯只付给搬运费。
|
水泥晒谷坪
| ㎡
| 15
| 用碎砖砂砾石等铺成的底层包括在内。
|
三合土晒谷坪
| ㎡
| 7
| 三砂掏筑、表面拍光。
|
素土晒谷坪
| ㎡
| 5
| 素土夯实、表面拍光。
|
砖砌体
| m3
| 120
| 包括砂浆、水泥抹面,未抹面的砖砌体每立方米96元。
|
块石砌体
| m3
| 100
| 石头护坡等,包括水泥钩缝。
|
条石砌体
| m3
| 132
| 块石基础,条石砌面。
|
水泥管
| m
| 18
| 按实际长度计算。
|
砖石水泥池
| m3
| 90
| 废弃不用的不补偿。
|
三合土池
| m3
| 30
|
素土池
| m3
| 9
|
淤缸
| 个
| 25-60
|
水泥路面
| ㎡
| 30
| 以路还路的不予补偿。
|
沥清路面
| ㎡
| 18
|
块卵石路面
| ㎡
| 12
|
三合土路面
| ㎡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