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类别
| 级 别
| 最高补偿限价
| 结 构
| 装(修)饰
| 设施
| 备 注
|
二
| 砖混
| 一
| 660
| 24cm眠墙;标准梁柱;现浇或预制楼梯踏步;预制空心板楼面;预制空心板钢丝网砼防水层面带空心板隔热层或平顶青瓦屋面;现浇天沟排水;房屋四周水泥砖砌排水明沟或暗沟;挑阳台,梯间为金属、木质或砖混等各类材质扶手护栏;层高3m以上,屋顶隔热层高0.5m以上。
| 1、室内地面(含防潮层)达到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
2、室内墙面瓷涂、顶面一级吊顶以上标准;厨房、洗漱间、厕所墙裙贴面;
3、各类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各类金属材质护窗、各类材质雨蓬,各类材质装(修)饰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
| 1、厨房、洗漱间、厕所内设施;2、室内外水电设施;3、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含室内各类材质间墙)。
| 一、结构补偿价格为450元/㎡;
二、装(修)饰补偿价格一级为150元/㎡(外墙正面和两侧为贴瓷砖);二级为100元/㎡(外墙素面或水泥面);
三、设施补偿价格为60元/㎡;
四、装(修)饰和设施每少一项扣减10-30元/㎡。
|
二
| 610
|
说明:1、以上补偿只限合法房屋。2、以上装(修)饰、设施指滴水内范围。3、房屋屋顶架空层和隔热层层高(高度)在2.2米以上(含2.2米)的,应按合法面积计算,高度在2.2米以下的,以建筑面积套相应类别补偿单价计算后,再乘以实际高度与2.2米的比例计算补偿。4、层高每增减10厘米,按房屋主体补偿价增减1%。
衡阳市集体土地上拆迁房屋结构、装(修)饰、设施补偿费标准(3)
单位:元/㎡
序号
| 类别
| 级别
| 最高补偿限价
| 结 构
| 装(修)饰
| 设施
| 备 注
|
三
| 砖木
| 一
|
570
| 24cm眠墙;木屋架墙砖基础;木架青瓦屋面;白灰泥条平顶;房屋四周水泥砌砖排水明沟或暗沟层高3m以上。
| 1、室内地面(含防潮层)达到防滑地面砖、花岗岩、大理石或实木、强化木地板以上标准;
2、室内墙面瓷涂、顶面一级吊顶以上标准;厨房、洗漱间、厕所墙裙贴面;
3、各类防盗门、塑钢、铝合金玻璃窗,各类金属材质护窗、各类材质雨蓬,各类材质装(修)饰门,门窗套为水曲柳或仿榉木板。
| 1、厨房、洗漱间、厕所内设施;2、室内外水电设施;3、室内壁柜等生活设施(含室内各类材质间墙)。
| 一、结构补偿价格为380元/㎡;
二、装(修)饰补偿价格一级为130元/㎡(外墙正面和两侧面贴瓷砖);二级为100元/㎡(外墙素面或水泥面);
三、设施补偿价格为60元/㎡;
四、装(修)饰和设施每少一项扣减10-30元/㎡。
|
二
|
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