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西监管局关于杨建明、李庆东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批复
(晋保监寿〔2009〕103号)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对赵臻等3同志进行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人保寿险晋发〔2009〕79号)收悉。经审核,杨建明、李庆东符合《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保险公司中心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在正式任命杨建明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李庆东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市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之日起10日内,将职务任命及职责分工的决定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