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地在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回应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解疑释惑,阐明政策。
(五)宣传典型事例,让农民充分认识家电下乡政策对于促进企业发展、改善农民生活的现实意义。
四、加强组织协调
各级质监部门在此次“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中要积极与财政、商务、物价、工商、供销、国税、地税等部门联系,布置和开展好相关工作,并加强系统内部之间的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
五、工作任务
(一)要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尽可能创造条件,组织宣传车、印刷宣传资料、制作横幅、标语、广告牌到辖区内主要街道,每个家电经销网点、每个乡镇、集贸市场进行广泛宣传。
(二)对此次活动和开展执法检查的情况,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对中标产品及质量优良、服务到位、履行承诺的优秀企业向社会公布,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或者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查处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三)充分发挥“1236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的作用,利用集市、商场等农民集中的地方开设咨询点,及时为消费者提供咨询和维权服务。同时,各地也要开设专门的家电下乡咨询热线电话,便于及时为农民朋友排忧解难。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家电下乡是应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惠农强农、带动生产、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质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此项活动,要按照本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实际,周密安排,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切实把“家电下乡宣传月”活动组织好,实施好。
(二)尽职履责、突出重点。各级部门要在开展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力度,重点对各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或者对借家电下乡之名制假制劣、翻新废旧家电产品、坑农害农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坚决予以曝光。
(三)全面总结、巩固提高。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认真的总结,查找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并与2009年7月10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报送省局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