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报单位:
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填报时间:
填表说明:
1、每个地区木家具(包括办公家具)、胶粘剂、内墙乳胶漆、溶剂型木器漆、人造板、木地板、纸面石膏板、防火板各填1张表,共填8张表。
2、各地所有规模以上企业,无论是否开展了执法检查,均应列入报表。“是否规模以上企业”一栏填“是”或“否”。
3、“2009年6月1日以来检查情况”一栏填写“检查X次、合格X次”。未进行过执法检查的企业填“未检查”,后续各项可不填写。
4、“违法行为”一栏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填报。如果检查发现企业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应当说明不合格项目。
5、产品质量一贯稳定的企业偶尔出现不合格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可在“备注”一栏作出客观说明。
6、此表的主要用途为信息公开。有关情况在正式上报前应经有关企业确认。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上级报送报表时应盖章确认。各地质监局认为有关情况需要保密、不宜全面公开的,应当专题报告说明。
附件3:
无生产许可证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