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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
(甘质监计〔2009〕329号)


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尽快改善县级局的基础设施条件,推动县级局有效地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实现省局关于加强县级局建设的总体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加强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是质监系统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县级局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基础,也是“五强县级局”建设的重要载体。县级局基础设施状况,直接影响着质监系统的自身形象、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对此,省局党组高度重视,多年来曾想方设法筹措

  资金以补助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统筹规划,科学论证,制定方案,切实加强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

  二、提高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标准。针对我系统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实际问题,按照省局党组确定的“适当集中、突出重点、加强管理、提高实效”的原则,省局将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标准在30万元的基础上再增加20万元,达到50万元。提高标准后的补助资金,将根据各市州局县级局基本建设规划方案,分两年安排下达,两年后,省局原则上不再安排此项建设补助经费。

  三、坚持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按照“统一规划、平均安排、统筹使用、下管一级、市州负责、跟踪问效”的原则,分两年(2009-2010年)组织实施,以彻底改变县级局基础设施状况。补助资金在统筹使用中,必须充分发挥引导扶持作用,充分调动各级资金效应,彻底解决全部或优先安排的县级局办公用房。因此,必须统一规划,制定方案。市州局应编报两年内全部或优先解决县级局办公用房的实施方案上报省局备案,做为综合考评依据,改善修缮或购置统办楼均不在规划之列。如不能提出使县级局有独立的办公用房的可行方案,其补助资金应作相应扣减,扣减资金将调整到力度大的市州局。

  四、明确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是统筹安排,彻底解决,即要求产权明晰,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市州局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县级局基础设施建设的具体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实现建设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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