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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主要责任单位:市信访办
  项目负责人:市信访办薄钢
  协办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十三、加大轨道交通建设力度,建设完成亦庄线、大兴线、昌平线一期、15号线一期、房山线(苏庄大街-世界公园段)工程。
  完成时限:2010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项目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许健、市交通委刘小明、市规划委黄艳、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相关区县政府
  二十四、建成阜石路(五环-双峪环岛)、蒲黄榆路(四环-五环)等道路,完善城市快速路系统;建设111国道二期、怀长路、魏永路等郊区公路100公里。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市水务局、相关区县政府
  二十五、加大对现有交通设施的维护养护力度,提高道路完好率,完成城市道路大中修工程40万平方米,完成公路大修200公里,加固改造公路旧桥20座,完成绿化工程100公里。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
  二十六、继续实施疏堵工程,新建、改造公交港湾10处,完善过街设施6处,新开、调整公交线路30条,优化、渠化路口路段300处,施划公交专用道10公里,增设道路隔离护栏10公里。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市公安局傅政华
  协办单位:市园林绿化局(首都绿化办)
  二十七、新建固定式交通信号灯50处,优化调整信号灯系统配时;增设、调整各类交通标志420套、交通标线88万平方米;在100所主干路临街学校周边增设移动式信号灯100套、宣传标志330套;增建交通违法监测系统100套。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项目负责人:市公安局傅政华
  二十八、在医院、小区周边等道路路侧设置停车位1000个;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地下停车位1.8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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