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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翰宁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翰宁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闽司〔2010〕28号)
福建翰宁律师事务所:
经审核,准予设立福建翰宁律师事务所。该所属个人律师事务所,设立人为伍小宁,负责人为伍小宁。受三明市宁化县司法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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