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
预警
等级
| Ⅳ级
| 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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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雾蓝色预警
| 大雾黄色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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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象
部门
| 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雾预警信号
| 及时发布大雾黄色及其以上预警信号和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增加预报发布频次;对造成重大灾害的大雾影响开展分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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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运输部门
| 发布有关道路动态信息,提醒驾驶员放慢行驶速度、开启亮雾灯、近光灯及尾灯等,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 限制高速公路车流、车速;视情封闭高速公路,对客运站、港口码头、市内交通采取分流和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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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海洋渔业部门
| 向水上船舶和水上、水下作业单位发布信息,提醒落实安全措施
| 必要时采取限航、停止作业、内河停航措施,禁止渔业船舶出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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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
部门
| 根据大雾天常发病例,做好相关专科医护人员、药品、医疗器具的准备工作
| 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呼吸道疾病患者突然增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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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 及时了解天气信息并转告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和儿童,告知大雾天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 取消室外活动,及时了解天气信息并转告学校、幼儿园的学生和儿童,告知大雾天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妥善安排校内园内学生和儿童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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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
部门
| 发送预警信息到所有机场进港航班;采取保障飞行安全的措施
| 根据情况封闭机场,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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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媒体
| 及时跟踪报道预警和预测及交通路况等信息
| 按照应急指挥部门的安排及时刊播防灾救灾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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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部门
| 加强电网运营监控,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发生设备污闪故障,及时消除和减轻因设备污闪造成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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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
| 尽量不到户外行走,更不要早起锻炼,非出门行走不可时最好戴口罩,外出归来应立即清洗面部及裸露的肌肤,注意交通安全
| 户外人员应使用口罩等防护品,尽早到室内躲避浓雾天气,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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