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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28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行政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处级领导职数13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工作处处长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2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3名(含离退休干部工作人员司机编制4名)。

  五、直属行政机构

  (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监督管理分局

  主要职责:拟订商标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商标使用行为、商标代理行为、商标印制行为;依法组织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负责驰名商标推荐、保护和福建省著名商标认定、保护工作。

  商标监督管理分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行政编制4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二)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并监督检查其登记注册行为;指导、协调全省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外商投资企业注册分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三)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技术分局

  主要职责:指导和组织实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指导、检查全系统信息化网络安全运行和维护;负责全省工商系统统计工作。

  信息技术分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质量检验分局

  主要职责:承担全省工商系统商品质量抽查和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开展商品质量监管知识和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知识培训,指导快速检测技术工作。

  商品质量检验分局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检查总队

  主要职责:负责全省工商系统监管的跨行政区域和重大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处工作。

  检查总队机构规格为正处级,行政编制40名,其中总队长1名,副总队长2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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