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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7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对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提高突发事件防范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成立江苏省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应急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员组成

  主   任:罗志军 省委副书记、省长

  常务副主任:赵克志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 主 任:张卫国 副省长

  黄莉新 省委常委、副省长

  何 权 副省长

  徐 鸣 副省长

  史和平 副省长

  李小敏 副省长

  曹卫星 副省长

  徐南平 省长助理

  樊金龙 省政府秘书长

  庞士勇 省军区参谋长

  孙玉义 省武警总队总队长

  成员为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省政府组成部门、直属特设机构、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人行南京分行、省地震局、江苏检验检疫局、南京海关、省气象局、江苏海事局、民航江苏安监局、江苏银监局、江苏证监局、江苏保监局、南京电监办、省通信管理局、省烟草专卖局、省邮政管理局、南京铁路办事处、徐州铁路办事处、省电力公司主要负责人,以及省委宣传部、政法委、台办、农工办和省总工会、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省慈善总会等单位有关负责人。

  二、主要职责

  负责研究制定全省应急管理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一领导、指挥协调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应对工作,研究决定应急管理工作其他重大事项。

  三、工作机构

  省级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是省应急委的工作机构,依据省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指挥协调相关类别重大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省政府副省长按照分工在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中兼任总指挥。

  四、办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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