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同意重庆大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并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复
(渝外经贸发〔2009〕64号)
重庆大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股权转让并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樊绍文、陈爱民、陈爱国、杨刚分别将持有你司41%、19%、15%和15%合计90%的股权转让给罗杰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设立,以下简称“罗杰公司”),股权支付对价为:450万元人民币。股权变更后,你司公司性质变更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二、同意你司公司名称为:重庆大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地址为:重庆市渝中区领事巷11号5单元1-2号;公司投资者为:罗杰公司、樊绍文;公司经营年限为:三十年(自变更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
三、同意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技术产品研究,生物技术咨询。(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