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外商并购重庆军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
(渝外经贸发〔2009〕119号)
重庆军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增加注册资本,该注册资本增加部分由香港居民戴凡(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号:P380165【2】)出资330.82万元人民币购买,其中223万元人民币计入你司注册资本,其余溢价部分107.82万元人民币进入你司资本公积金。你司企业类型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名称:重庆军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英文名称:Jun-Tong[Chongqing]Machinery & Electric Co.,LTD)。
(二)公司投资总额:89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89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如下:
重庆金美通信有限责任公司(甲方),出资400.2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44.97%;
神州学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在福州注册),出资266.8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9.97%;
戴凡(丙方),出资223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06%。
(三)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杨公桥51号。
(四)公司经营年限:20年,自本次外商投资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五)公司经营范围:通信设备、广播电视设备的开发、制造(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制造、销售五金工具、模具、非标准机械专用设备、印刷线路板、电镀件、塑压件;批发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机电、通信及信息技术咨询;企业经营管理策划咨询。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专项规定的,未获有关部门的行政许可不得从事生产、经营。
二、你司投资者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
你司投资甲、乙方已缴清出资,丙方以人民币等值美元现汇作为出资,在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时一次性全部缴清。
三、同意你司投资各方于2008年12月29日签订的合资合同、公司章程。你司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后,你司合资合同、公司章程条款的修改,凡不涉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审批权限的,应报注册地外经贸机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