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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政办发〔2010〕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济南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一O年二月一日

济南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公路管理与服务水平,创造安全畅通、舒适优美的行车环境,全面提升省会城市形象,市政府确定在全市开展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为保障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山东省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09〕1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解决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升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和内容
  综合整治范围包括公路用地范围内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以及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路域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尤其是城市出入口、主要旅游路线及穿村镇路段的综合整治。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调查摸底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技术状况,及时维修发现的路面病害,达不到技术指标要求的进行大中修改造。依照规范标准化整修路基,完善公路附属设施。加强城市出入口等重点路段的机械化保洁,提升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标准和质量。通过整治和加强养护管理,确保路基坚实,路面整洁,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2.桥梁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和加固改造,对全市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危桥(四、五类桥梁)全部进行改造,完善桥梁、隧道附属设施,做到外观整洁、结构坚实、设施完好。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全市国道、省道干线公路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按照新国标全部进行改造和完善;对国道4车道以上公路逐步实施中间隔离;加强对公路平交道口的整治,确保道口指示标志齐全、完好,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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