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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甘肃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
(甘水发〔2009〕284号)


各市(州)水利(水务、水电)局,省引洮水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省引大入秦工程管理局,厅属有关单位:
  现将水利部《关于开展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的通知》(水安监〔2009〕196号)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各建设项目法人,水库、水电站管理单位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对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总结,填写《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见附件2)、《水库、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见附件3)和《农村水电工程汛前安全生产检查表》(见附件4),形成自查整改报告,于4月23日前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
  二、市(州)水行政主管部门、省直水利单位、厅属有关单位在自查整改和督查的基础上,对所属汛前安全生产检查的总体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填写《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水库、水电站大坝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6)和《农村水电工程汛前安全生产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7),形成总结报告,于2009年4月27日前报省水利厅人事劳动教育处(厅安委会办公室)。并请将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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