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变更嘉兴中心支公司负责人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10〕第513号)
申请人: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关于变更嘉兴中心支公司负责人的申请》(国华寿浙发[2010]5号) 符合保险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和《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 ,决定如下:王晓峰符合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