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先进文化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支持具有先发优势的文化企业率先发展,通过并购扩张等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产业集群。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充分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公司的作用,着力做好陕西演艺集团转企改制和集团发展的指导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许可的文化产业,积极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省文化厅配合省委宣传部负责)。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抓好医改重点任务的落实。争取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两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制订出台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在70%的基层医疗单位通过“三统一”方式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加强对延安市子长县创建平价医院改革的指导,选择3-4个县区,开展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县区公立医院新型补偿机制。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推进新农合制度,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4%以上,扩大新农合市级统筹、门诊统筹试点。着力抓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2010年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认真抓好改革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革。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宣传改革成就,研究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使所在地区、部门的改革工作有新起色、新成效。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要加强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做好改革方案制订和组织实施的统筹衔接,要加强《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都要在年底前就推进改革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经省发展改革委汇总整理后报省政府。
继续做好改革试点和创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和指导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积极进行具有前瞻性、超前性的试验和探索。市级有关部门要参照省级责任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责,搞好工作衔接,把握改革政策趋向,选准改革切入点,做好本领域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也可自主开展各类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