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扩权强县改革步伐。确定扩权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理顺和明晰放权的具体内容,继续增加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数量和下放权限。加强对扩权县工作的调研、指导、协调和监督,争取有实质性进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
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以上市为目标,加快省属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鼓励、支持省属企业内部资源整合,重点抓好有色、煤炭、黄金等资源或企业的整合。调整国有经济需要重点控制和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大并购重组力度,力争2010年完成10个并购重组项目,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新体制、新机制的大企业、大集团。继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扩大选派外部董事范围,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国有独资及控股公司推行外部董事制度(省国资委牵头)。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启动编制我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抓紧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配套制度,积极扩大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牵头)。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石油、铁路、电信、邮政、盐业等垄断行业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抓紧研究制订我省铁路体制改革落实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盐务局负责)。进一步放开城镇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市场,规范特许经营,严格市场准入,探索和试点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有偿竞卖,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按照管养分离、事企分开原则,建立和完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机制,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公路养护发展。开展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全面清理融资、土地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政策(省中小企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负责)。抓紧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担保机构等多层次担保体系,在有条件的市、县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中小企业、银行、担保机构和政府逐级分担风险的机制(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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