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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朔州市电力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到2013年,确保我市有一个中型热电联供电厂,2015年建成第二个热电联供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发展农村沼气,光伏发电,秸杆发电,垃圾发电并配套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到2015年城市热电普及率达到85%。
  到2015年,建设单台100万千瓦超临界空冷机组4台,单台60万千瓦及以上大型发电机组装机达到1240万千瓦,占到总装机50%以上。
  形成朔城区神头、平朔矿区、朔南矿区、山阴北周庄、右玉、怀仁坑口电站集群。对原有的小机组实行限期关停,为建设大机组、大集群腾出环境空间。
  三、保障措施及任务
  (一)增强创新意识,强化规划的指导作用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山西能源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山西省电力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进一步转变发展观念,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努力创新机制,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参与电力投资建设,支持和鼓励国家五大发电集团及省外投资商与省内电力投资企业互相参股,实行联合和重组;鼓励煤炭企业与电力企业实行资产重组、煤电联合,共同开发建设大型坑口电站(包括大型煤矿坑口利用中煤、煤泥、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采用大型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建设的大中型电厂建设)、大型煤电基地和新建热电联产项目、电网工程。同时要抓紧朔州电力规划(含风电规划)的编制送审,尽快纳入省、国家能源发展战略规划,确保每个电源项目健康有序发展。
  (二)优化电源结构、促进产业升级
  对列入我省和国家“十一五”电力规划,尚未获得核准的电源项目,要根据规模化、科学化的原则重新审核并作相应的调整,努力优化电源布局。新建电源项目要统筹考虑资源禀赋、市场需求、环境容量、电网通道、规模效应等因素,科学合理布局。全面推进高效清洁燃煤机组建设,加快建设大型坑口火力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优化电力装机结构。
  (三)继续加强电力项目核准
  对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电源项目,要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核准,优先安排“上大压小”和城市热电联产项目,属于省内核准的电源项目,要提高工作效率,推动项目在规定时间内核准。同时,配合国家电网公司,积极争取我市输变电工程项目获得省、国家核准。
  (四)加大电力建设及技术改造投入
  2009-2013年,计划朔州电源点建设投资约560亿元,到2015年电源建设投资新增230亿元,2009-2015年朔州电网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47.65亿元,其中100万伏特高压变电站投资约20亿元;500千伏投资6.17亿元;220千伏投资10.9亿元;110千伏投资8.62亿元;35千伏及以下工程投资共1.96亿元。其中在2013年底前完成投资44.29亿元。以上电源点建设和电网建设总投资2013年为606亿元,2015年达到838亿元,要采用多种方式吸引投资者合作办电,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省外电力集团投资电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对我省农网和城网建设资金的支持,以贷款贴息和补助等形式引导企业加大电网投资,重点支持电网企业建设和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电力技术装备研发和技术引进,推动电力行业整体技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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