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重规划间的相互衔接。规划之间的衔接协调是保障规划科学性、有效性的必要环节。遵循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同级规划相互协调的原则,做好规划的协调和衔接工作。特别要及时了解国家和省级规划的动态,主动与上级规划编制部门对接,尽量使我市规划充分体现国家和省要求,以使我市重大项目建设获得国家和省的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保及生态建设规划要同步安排、同步编制、无缝对接。各级各类规划衔接的重点主要是发展目标、政策措施、重大基础设施布局、重要资源开发、区域发展方向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顾全大局,密切协作,积极主动做好衔接工作。
(六)增强规划编制民主性和科学性。要采取多种形式,让公众了解和参与“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集思广益,增强规划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决策能更好地反映民情。在规划编制程序上,要建立和完善规范化的民主制度、衔接制度、论证制度、公布制度、评估制度等,提高编制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进度安排
“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前期研究阶段):2010年3月起至2010年5月底,各课题承担单位组成课题组,开展“十二五”规划前期课题调查和研究,2010年5月底前形成课题研究报告报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有关研究成果进行汇总编印,提炼形成“十二五”规划基本思路并上报市委、市政府。重点专项规划前期调研同步开展。
第二阶段(纲要基本框架研究起草阶段):2010年6月至8月底,根据市政府编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基本思路,形成“十二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草案,组织各县市区、各部门研究提出纳入规划纲要的重要指标、重大工程和项目、重大改革和政策等。围绕纲要框架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调研,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部署开展重点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其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形成阶段):从2010年9月到11月底,集中研究制定全市“十二五”规划纲要,听取各县市区、各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组织开展“十二五”规划建言献策活动,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完成与国家、省规划的衔接工作。12月将规划纲要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准备提交2011年市人大会议审议。
市人大审议批准“十二五”规划纲要后,进一步对“十二五”重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2011年6月底以前,全面完成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及报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