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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
(浙发改函〔2010〕39号)


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浙交函〔2009〕401号)及台州市发改委有关文件收悉。经研究,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椒江至路桥机场公路目前为二级公路,道路混合交通严重,通行能力明显不足,影响通行安全,难以适应沿线经济的快速发展。该公路的建设对形成路桥机场快速通道,完善台州市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具有重要作用。项目符合我省公路建设“十一五”规划。
  二、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项目起点为椒江区牛轭桥,经下陈、横塘、路桥前平桥,终点为路桥后洋陈村北,与路桥机场迎宾大道相接。路线全长约7.3公里,其中椒江区约3.7公里,路桥区约3.6公里。
  项目按原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标准建设,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兼具城市道路功能,设计时速80公里,路基宽采用42米,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Ⅰ级。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约3.8亿元,其中椒江段约2.1亿元,路桥段约1.7亿元。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约3900万元(其中椒江段约2400万元,路桥段约1500万元),其余部分别由椒江区、路桥区财政出资解决。项目法人分别为椒江区交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路桥区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四、招标投标
  项目按照《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采取公开招标。
  五、其他
  项目的建设将改善通行条件,减少车辆燃油消耗,具有明显的节能效益。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中节能降耗措施。对全线交叉口进行合理归并,并做好起终点与其他道路的交叉方案设计。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全省投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运行工作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9〕172号)要求,请相关职能部门在完成该项目审批事项后及时录入相关审批信息。请投资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在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八项开工条件后,及时录入实施进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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