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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1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作进度:3月底前建成崆峒区草峰一期、泾川县茂林、灵台县蒲窝任家坡、华亭县东华镇塌陷区、庄浪县河川一期、静宁县北水南调三期6项饮水安全工程,解决5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其余9项工程施工及管材招投标。4月初全部开工建设。10月底工程全面建成。11月份,组织竣工资料汇编,完成市级初步验收。12月份通过省水利厅工程验收。

  验收办法:年度工程全面建成后,先由县(区)进行自验后向市水务局提出申请;市水务局会同市发改委、财政局组织县(区)有关部门进行市级初步验收;最后报请省水利厅进行工程验收认定。

  主办单位:市水务局

  实施单位:项目区县(区)政府

  第四件 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危旧住房改造2.5万户、112.5万平方米;完成农村易地扶贫搬迁1348户、6937人。

  第11项 实施农村特困群众危旧住房改造2.5万户、112.5万平方米。

  目标任务:每户修建砖木或砖混结构房屋45平方米。

  质量要求:通过项目实施,使项目农户达到安全、卫生、整洁,村容村貌有较大改善。

  工作进度:11月底全面建成。

  验收办法:11月份由县(区)建设局初验,市建设局组织力量抽验,12月份报省住建厅验收。

  主办单位:市建设局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12项 完成农村易地扶贫搬迁1348户、6937人。

  目标任务:贫困搬迁741户4066人,生态移民346户1558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261户1313人。建安置点20处,其中:庄浪县7处410户2379人,静宁县5处331户1678人,泾川县3处189户947人,崆峒区1处72户366人,灵台县1处109户544人,崇信县2处71户396人,华亭县1处166户618人。

  资金筹措:工程总投资7675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试点资金2156万元,整合中央其他专项资金566万元,省财政配套资金623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内基建资金99万元,县(区)财政配套资金351万元,群众自筹3880万元。

  质量要求:各安置点每个单项工程建设质量必须达到市上单项工程初步设计批复要求。

  工作进度:11月底前完成完成工程具体建设内容,整合的后续配套产业必须落实到位,做好搬迁群众入住准备工作。年底完成搬迁任务。

  验收办法:严格按照《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试行)》进行验收。

  主办单位:市发改委

  协办单位:市扶贫办

  实施单位:各县(区)政府

  第五件 新建“一池三改”沼气生态户3万户;为贫困户配发太阳灶5000台。

  第13项 新建“一池三改”沼气生态户3万户。

  目标任务:在全市7县(区)92个乡(镇)373个村,新建农村“一池三改”沼气生态农业户3万户。其中崆峒区3000户,泾川县4500户,灵台县3500户,崇信县3000户,华亭县3000户,庄浪县6500户,静宁县6500户。实现项目户户均年增收节支800元以上,优化生活用能结构,基本解决农户70%左右的生活燃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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