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市政府1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2010〕1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平各单位:
《2010年市政府10件实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向全市人民庄严承诺,今年将按照“财力能承受、当年能完成、群众能受益”的原则,集中力量办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10件、29项实事。为确保实事的全面落实,切实把实事办好,各主办单位分别制定了每件实事的具体实施方案。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2010年市政府10件实事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强化督查,狠抓落实。
一、要靠实工作责任。各分管市长要高度重视,按照工作分工,认真负责,严格把关,牵头抓好相关实事的落实。各主办单位是实事办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各县(区)政府是实事的具体组织实施主体,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跟踪管理,切实把实事办好。
二、要加快工作进度。总体要求是,工程类实事原则上在11月底前建成,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非工程类实事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各有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加强组织调度,按照质量、进度和时限要求,倒排工期,确保实事按期完成,使广大人民群众早日受益。
三、要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机制,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严格项目管理程序,强化资金审计,定期对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高效安全运行。
四、要加大督查力度。实行实事办理月通报制度,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按月通报进展情况。各主办部门要随时进行抽查和检查,加强工作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强化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要做好验收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的有关验收规定、验收标准,及时做好项目、工程的组织验收,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要限期整改落实,高标准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未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改变实事的目标要求。
附件:2010年市政府10件实事实施方案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2010年市政府10件实事实施方案
第一件 新建5条通乡油路,新修通村硬化路300公里以上,维修加固15座危桥;建设乡镇客运站6个,行政村汽车停靠点200个,开通城乡公交客运班线2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