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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关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司文〔2009〕37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

  为了提高法律援助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省司法厅决定拟于近日开通全省统一法律援助咨询电话12348。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的重要性

  今年,是我省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关键年,在全省范围内开通统一的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是司法行政机关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具体体现,是我省推进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重大举措。12348便于记忆、便于宣传,有助于提升法律援助形象,是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知晓率、扩大司法行政机关知名度的有效途径。 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开通后,将成为宣传司法行政业务、展示司法行政服务水平的窗口和平台,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开通和正常运行。

  二、加强对12348咨询电话运行的监管

  各省辖市司法局要切实重视和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把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开通作为提升法律援助整体工作质量和水平的一次契机,成为展示当地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平台。

  一要制定各省辖市统一规范的接待、接听礼貌用语(参见《河南省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一书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用语”编),提高服务水平;二要确保工作时间内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有专人值守,电话畅通。选派责任心强、能胜任法律咨询工作的同志上岗,解答问题要依法准确、用语规范。要建立12348电话值班制度,对本辖区内各地12348电话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工作质量。三要确保12348电话由法律援助机构专属专用。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是由省司法厅统一付费、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咨询的重要平台,为法律援助专属专用,任何其他机构不得使用。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应统一设在法律援助机构,不得与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合署办公。个别已经使用12348电话号码、名称的即日起停止使用,由所属司法局统一清理,并于3月30日前报省厅备案。

  三、大力做好12348宣传工作

  省厅将举办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开通仪式。各省辖市要及时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公众对法律援助和12348法律援助咨询电话的知晓率,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和法律援助服务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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