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08年度省辖市司法局责任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豫司文〔2009〕109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省监狱管理局,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2008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八次、八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实现了新发展。大部分省辖市司法局能够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紧围绕厅党委工作部署,坚持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争创一流,不断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强化工作落实和责任追究,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在维护社会稳定、管理法律服务、开展法制宣传、强化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08年平安建设暨重点工作责任目标的通知》(豫司文〔2008〕155号)下发后,各省辖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作责任目标的管理,对省厅下达的责任目标进行了进一步分解,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明确了重点工作的完成时限和工作要求,年中加强了监督检查,年底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厅相关局处室根据各地自查情况进行了分口评审,厅考核办公室进行了审核汇总。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焦作市司法局、许昌市司法局、郑州市司法局、漯河市司法局、三门峡市司法局、平顶山市司法局、鹤壁市司法局、信阳市司法局被评为2008年度完成责任目标优秀单位。
在去年工作中,有个别省辖市司法局缺乏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工作不积极主动,思想观念落后,存在畏难、松懈、厌战情绪,在具体工作中,安排布置多,督查落实少,工作效果差。后进单位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和不足,虚心向优秀单位学习,争取迎头赶上,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
2009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讲党性修养、树良好作风、促科学发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先意识,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司法部工作部署,进一步振奋精神,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推动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进入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第一方阵,为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