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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主要工作措施

  (一)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建立厅党委统一领导,干部人事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分类实施,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分级管理体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干部人事部门要强化指导管理职能,集中力量办好领导干部重大理论政策研讨班,办好基层领导干部培训示范班,同时充分发挥业务部门组织开展专业培训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整体规划、宏观指导、协调服务、督促检查和制度规范;统筹安排培训任务,提高培训计划的科学性;要理顺管理关系,进一步明确干部人事部门与司法行政业务管理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职责分工,探索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调动各方面支持和参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属政法院校要按照上述要求,结合各自情况,制定相应培训计划,精心组织实施。

  (二)建立开放竞争、优化统筹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

  充分发挥厅属政法院校和各省辖市属政法干校在干部教育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强化其培训职能,进一步明确其功能定位和职责分工。同时,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高等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培训资源,形成分工明确、布局合理、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大教育、大培训的干部教育培训格局。

  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省新乡司法干部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履行厅属培训基地的重要职能,创新培训形式和培训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在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发挥示范作用。

  (三)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

  牢固树立按需培训的理念,加强培训需求调研,深入研究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对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基本要求,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的培训需求,干部成长的个性化、差异化需求,把培训需求分析作为制定培训计划的科学依据。

  改进培训计划生成方式,建立司法行政系统干部人事部门与业务管理部门、干部教育培训机构的培训计划协调会商机制,改革班次设置方式,实现由按级别设置为主向按类别设置为主转变,由一般性轮训为主向专题培训为主转变。进一步加强教材建设,不断创新完善培训教材,及时更新培训内容,加强对事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的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和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创新培训方式和手段,从课堂讲授式教学为主转向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教学为主,进一步增强教学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大力推广网络培训、远程教育和在线学习,提高培训的覆盖面和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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