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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豫司文〔2009〕120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厅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
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建设高素质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按照中组部《关于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司法部《关于2008-2012年司法行政系统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委《2006-2010年全省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省委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法干警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及省委组织部有关规定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任务,紧紧围绕做中原崛起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职责,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为主线,以素质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养和执法能力为重点,把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和效益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更新培训理念,丰富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法,增强培训实效,积极推进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创新,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证、充满智慧和活力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创建平安河南,构建和谐中原,实现中原崛起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政法保障。

  (二)总体目标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一般不少于110学时,5年累计参加脱产培训的时间应达550学时以上;其他干部每年参加脱产的时间不少于100学时,实现三年内把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轮训一遍。通过教育培训使全省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业务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升,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不断提高,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学风进一步弘扬,切实做到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通过教育培训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体现在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中,落实到司法行政干警的实际行动上,使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执法理念进一步端正,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理念、培训方式、培训管理、培训制度和培训手段的改革创新不断推进,与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的要求相适应、与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相适应、与我省司法行政队伍建设需要相适应,基本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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