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河南省司法厅委员会关于成立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的批复
(豫司党文〔2009〕46号)
省律协党组:
你们关于成立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的请示(豫律协党[2009]5号)收悉,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和组通字[2008]15号文件、豫组[2008]3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成立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由省司法厅党委直接领导,撤销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党组。周济生同志任新成立的省律协党委书记,罗新建、王京宝、李煦燕、宋智慧同志任党委委员。
中共河南省律师协会委员会的职责为: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决定;监督全省律师行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讨论和提出涉及全省律师行业和省律师协会重大问题建议,提交省律师协会按法定程序决定;支持律师协会理事会按协会章程开展工作;对全省律师党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做好律师协会人事管理、推荐工作;完成司法厅党委交办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