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评议内容
2009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内容,要紧紧围绕以下六个方面进行。
(1)履行职责、落实政策情况;(2)办事公开情况;(3)为群众做实事好事情况;(4)治理各种不正之风情况;(5)办事效率、服务质量情况;(6)遵守职业道德情况。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采取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面评议,突出重点,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各省辖市司法局要抓好本级司法行政部门的评议工作,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分别抓好全省监狱、全省劳教所的评议工作,省厅法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负责指导分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省厅纠风办负责对全系统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一)动员准备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1、动员部署。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省监狱管理局,厅劳教局、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司法鉴定管理局,各省属监狱、劳教所和行业协会要根据省厅要求,通过制定实施方案、调整充实评议机构、召开动员会等形式安排部署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评议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报省厅纠风办。
2、选聘评议代表。各地、各单位要继续在本系统内外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社会知名人士作为政风行风监督员或民主评议代表,人员不少于10人。
3、继续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司法行政机关和监狱劳教单位及法律服务行业要对照工作职能和服务领域,认真组织,积极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司法行政机关要以改进作风,提高效能,简化手续,方便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好事为目标;监狱劳教单位要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为目标,不断提高监管改造质量和水平;法律服务行业要以努力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强化诚信执业为目标,制定主题实践活动方案,明确办理时限,分解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意识,完善工作措施,使主题实践活动收到实效,切实让人民群众享受到评议带来的实惠,在为民谋利中提升群众满意度。省厅重点抓好向社会承诺办理九件实事的落实工作。各省辖市司法局主题活动方案于6月30日前报省厅纠风办。
4、征求意见建议。各省辖市司法局要积极配合和参与省政府纠风办组织的5万份征求意见建议问卷调查和推荐重点评议对象活动,要通过邀请政风行风监督员视察工作、组织评议代表评议、政风行风热线、网站、举报电话、手机短信、评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