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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豫司文〔2009〕137号)


各省辖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厅各直属单位:

  现将《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

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
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四次全会、全省纠风工作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满意率,确保民主评议位次连续前移,根据《河南省2009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工作原则,以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为切入点,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为宗旨,以完善规章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为基础,以预防不正之风、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为目标,着力构建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民主评议位次继续前移,为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迈入全国第一方阵提供保障。

  二、评议对象

  2009年,省纠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46个政府部门及其它机构、26个公共服务行业为评议对象。司法行政部门被列入46个被评议的政府部门之一,参加各级政府纠风部门组织的民主评议活动。省厅决定,继续把监狱、劳教、法律服务机构和基层司法所列入评议对象。根据国务院纠风办、省政府纠风办关于将评议工作逐步向重点处(室)延伸的要求,省厅决定将厅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处、厅司法鉴定管理局作为重点评议处(室),把法律服务行业特别是律师、司法鉴定行业作为重点评议领域,把濮阳市司法局作为重点评议的省辖市司法局。各省辖市司法局特别是县(市、区)司法局也要确定2-3个与基层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密切的科(股、室)和基层司法所作为重点评议对象,在当地政府纠风部门的统一领导和指导下,加大工作力度,切实抓好评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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