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渝外经贸发〔2009〕233号)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股权转让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刘争鸣(身份证号:510202195709084413)、秦懋英(身份证号:510202196309294723)等29名自然人股东将其持有你司29.24%的股权转让给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每个自然人股东转让的具体股权份额见当事双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支付对价依照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渝国资(2009)337号文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股权转让后,你司投资总额、注册资本均维持原额不变。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有限公司持有你司100%的股权,企业类型不变,外资比例仍达到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