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外经贸委关于设立惠普(重庆)生产出口采购及结算有限公司的批复
(渝外经贸发〔2009〕225号)
惠普(重庆)生产出口采购及结算有限公司(筹备组):
你们关于设立惠普(重庆)生产出口采购及结算有限公司的申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惠普(重庆)生产出口采购及结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拟设公司”,英文名称Hewlett-Packard[Chongqing]Manufacturing,Export,Procurement and Settlement Co.,Ltd),拟设公司为外资企业。
二、拟设公司投资总额为6000万美元,注册资本为2000万美元。投资者如下:
惠普全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加坡注册,英文名称:HEWLETT-PACKARD INTERNATIONAL PTE LTD)。
三、拟设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江北区寸滩镇羊坝滩保税港综合联检大楼6楼6号。拟设公司经营年限为:15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
四、注册资本出资方式、期限:
拟设公司投资者以美元现汇作为出资,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到位400万美元,其余在2年内全部缴清。
五、拟设公司经营范围为:
(一)生产、研制、加工、组装(包括直接自产或通过第三方例如多个ODM或OEM或其他种类业务模式等形式进行委托生产和加工)计算机产品;
(二)直接和/或通过渠道经销商以销售或寄售的形式出口到中国境外的全球市场,销售自产和非自产计算机产品,包括进出口、保税区内外贸易、物流配送、仓储分拨、批发、零售、佣金代理(拍卖出外);
从事计算机产品的采购、贸易、分拨、配送和与此相关的所有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从境内外采购(包括以买卖形式)相关产品后在国内外市场进行销售;
并提供售后服务、维修与维护、技术咨询和培训、技术进出口、经营性租赁(限自有物权商品)和系统集成的安装、测试、维护、应用和咨询;
(三)在国内外的任何地点以有纸化或无纸化电子方式从事惠普或其他品牌计算机产品的全球范围购销和贸易业务活动,包括境外直接贸易、国际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国内贸易、保税区内贸易以及相关的业务联络、贸易代理、贸易咨询、仓储分拨并作为结算中心提供本外币汇款交易结算和相关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