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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国家级三网监测项目工作管理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北京市国家级三网监测项目工作管理方案》的通知
(京卫妇精字〔2010〕4号)


各有关区县卫生局,北京妇幼保健院:
  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妇幼卫生综合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10年北京市国家级三网监测项目工作管理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2010年北京市国家级三网监测项目工作管理方案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工作,减少出生缺陷与残疾,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开展妇幼卫生监测项目(以下简称三网监测)。为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加强各级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各级妇幼卫生监测人员的“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考核合格率≥85%。
  (二)进一步完善国家级妇幼卫生监测网络直报系统,以区县为单位网络直报达到100%,开展基于街道/乡级的妇幼卫生监测数据网络直报的试点工作。
  (三)健全以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方法,完成2个国家级出生缺陷人群监测数据的分析和报告。监测区县工作合格率达到100%,并全部实现数据的网络直报。
  (四)推广应用规范、统一的《妇幼卫生监测工作监督指导与评估手册(试行)》,要求监测工作质量的考核评估以区县为单位优良率达到80%。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项目范围
  覆盖北京市九个国家级妇幼卫生三网监测区县(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怀柔、朝阳、丰台、海淀、门头沟)以及两个人群为基础的出生缺陷监测区县(西城、怀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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