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江门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358号)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申报的请示》(新保粤发[2009]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江门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江门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并通知该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八月三日
附件1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江门市环宇旅行社有限公司 | 66338580-2 | 4407006633858000 | 江门市江华一路114号之一首层 | 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