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广州市番禺区业丰汽车修理厂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410号)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代广州市番禺区业丰汽车修理厂等单位申报保险兼业代理人资格的请示》(粤太保产[2009]20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广州市番禺区业丰汽车修理厂等4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公司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广州市番禺区业丰汽车修理厂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上述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人名单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件:
已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申请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编号 | 备注 |
1 | 梅州光辉胜达汽车有限公司 | 4414007894787500 | 2009年8月已取得兼业代理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