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批准设立佛山市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457号)
张俏丽、吴意: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佛山市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佛山市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佛山市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张俏丽出资51万元,出资比例为51%;吴意出资49万元,出资比例为49%。
三、核准佛山市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佛山市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北约岗街景四号楼(东方银座)二层212号。
五、核准佛山市合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张俏丽的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核准叶玉玲的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