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批准设立广州礼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456号)
林芳、刘松涛、刘治群:
你们提交的《关于成立广州礼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的请示》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广州礼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设立。
二、广州礼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其中林芳出资17万元,出资比例为34%;刘松涛出资16.5万元,出资比例为33%;刘治群出资16.5万元,出资比例为33%。
三、核准广州礼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业务经营区域:广东省行政辖区。
四、广州礼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荷光路第二工业区2号2409号。
五、核准广州礼华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经营下列业务:
(一)代理销售保险产品;
(二)代理收取保险费;
(三)根据保险公司的委托,代理相关业务的损失勘查和理赔。
六、核准林芳的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任职资格、核准刘治群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
七、公司应于收到本批复10个工作日内持本批复及《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有关工商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