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园西路支行等单位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粤保监中介[2009]484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我行辖属机构申请开展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的请示》(粤中银金[2009]5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园西路支行等2家单位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详见附件)。
你分行应在领证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许可证转交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园西路支行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并通知上述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
此复
附件: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
核准保险兼业代理人名单
代申报单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序号 | 兼业代理人名称 | 兼业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 兼业代理人登记编号 | 营业地址 | 代理险种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广园西路支行 | 69153130-1 | 4401006915313000 | 广州市白云区广园西路222号名商天地皮具材料广场一层12-114、140号及二层212-214、240号商铺 | 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种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鹭江支行 | 68931024-3 | 4401006893102400 |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62号西座 | 法律、法规、规章允许代理的各种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