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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的通知
(宁建办发〔2009〕109号)


各市县建设、城管、规划、房管及燃气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应对突发燃气安全事故能力,提高燃气队伍快速反应和救援实战水平,检验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能力,强化公众燃气安全意识,确保国庆六十周年期间无燃气安全事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管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举办全区城市燃气安全应急救援演练工作。

  一、演练时间

  2009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待定。

  二、演练地点

  银川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宁安南街东侧、宝湖路西南侧空地。

  三、参加人员

  各市县建设、城管、规划、房管及燃气主管部门负责人,各燃气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及五市燃气救援队伍。届时请各市县燃气主管部门邀请政府主管领导参加。

  四、邀请参加单位

  自治区应急办、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自治区技术监督局、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自治区卫生厅、自治区交通厅,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技术监督局、消防支队,新闻媒体等。

  五、演练课目

  (一)天然气演练科目(演练单位:宁夏哈纳斯天然气有限公司)

  1、天然气中压输配管线遭破坏泄漏应急处置;

  2、居民家中天然气管道泄漏起火应急处置。

  (二)液化石油气演练(演练单位:银川市燃气供热总公司)

  1、液化石油气贮罐区钢瓶泄漏起火应急处置;

  2、居民家中石油液化气泄漏起火应急处置(泡沫、干粉、湿被巾等三种灭火方式);

  3、出租车加气泄露起火应急处置。

  六、几点要求

  1、银川市建设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协调演练单位作好场地平整、燃气管线鋪设、演练场景搭建、道具购置、水电费、现场布置(观摩区、防护区、演练区、音响)等演练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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